2023年10月,顺应学校内设机构改革发展要求,撤销督导处,成立质量监督处。部门现有人员3名,设处长1名,工作人员2名,另设有二级院部教学督导组。
质量监督处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部门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部门职责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人才培养质量监测、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和综合性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