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以学校“十四五规划”和“落实‘四敢’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为中心,通过常态化教学调研,充分发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作用,促进过程监控的精细化管理, 以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控制和保障,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重视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教风建设、学风建设, 持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的
(一)落实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和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措施,深入全面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二)继续促进教师自觉、认真地抓好教学常规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为教师的工作积分量化提供依据。
三、督导小组的职责和分工
(一)完善督导队伍:各学院在原有基础上完善教学督导组建设,督导组由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
(二)工作职责:全体督导员负责对调研的被听课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并对调研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三)分工情况:各督导组对应各学院进行交叉听课,校领导、教学管理处、质量监督处等行政督导员由质量监督处安排到各学院督导组参加调研。各督导组负责人根据对应学院任课情况两两组合分组听课,新进校教师必听。为保证督导调研效果,本学期督导每一组合听课6节/学期,尽量每月平均安排。各督导组组长负责建立企业微信群,转发课表给各组员,确定组合方式,约定听课时间,并告知其他组员。调研尽量做到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体育课、一体化和实训课选课均衡,避免重复、多次听同一教师课的情况出现。
每次听课调研后应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在质量监控平台填写听课表(教学优秀的可作为优质课推荐,直接在听课建议上注明即可),由督导处汇总后进行排名,通报教学管理处及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汇总情况,认真分析本部门教师教学情况,对获评优质课的老师给予表彰,组织观摩学习;对于需整改、跟踪听课的教师,则由所在学院组织跟踪指导,以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并择期组织复听。确定复听日期后,教学管理处、质量监督处等部门将安排人员共同参与。
(四)各学院须及时向对应督导组组长发送本学院的课表电子稿,组长负责转发给组员,确定组合方式,约定听课时间。
(五)督导组分组安排:以各学院督导组成员为主,学院院长为督导组组长,督导人员不足部分由质量监督处统一调配。
安排名单如下:
校领导组:各学院随机听课。
建筑工程学院督导组听轨道交通学院的课,组长:鞠志祥,成员:徐萍、刘亚双、吴小贵、张英、杜利军、沈淑娴。
工程管理学院督导组听环境艺术学院的课,组长:冯均州,成员:练志兰、赵仕钗、孙宜兵、杨菲、安彦、张建雄、杨芳。
环境艺术学院督导组听建筑工程学院的课,组长:陶敏芳,成员:许松、武德芳、王启蕴、曾卫、钱苏、黄旭艳、丁志宏。
商贸管理学院督导组听汽车工程学院的课,组长:罗明,成员:罗正飞、张李丽、童结红、胡媛、梁勤勤、李文阳。
轨道交通学院督导组听工程管理学院的课,组长:李蒋,成员:艾德臻、朱小芹、陈玲、孔祥睿、王毅芳、孙书娟。
汽车工程学院督导组听商贸管理学院的课,组长:徐兴振,成员:许文杰、郭有瑞、朱艮生、黄蓓蕾、邱斌、王珊珊、汪丽丽、薛晓煜。
马克思主义学院听各学院基础课,组长:刘庆根,成员:石红哲、欧阳仁蓉、石静、江华、刘娇、高崇理、王萱、周倩雯、冯腾、魏凯歌。
四、调研时间
2023-2024第一学期(2023年10月11日-2024年1月12日)
五、调研内容
推门听课,检查教学进度、教案和教学反思、作业批改、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等,并择优推荐优质课等。
六、调研原则
调研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调研要求
(一)备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有重难点,符合学生学情;备课与教学同步,课后要有教学反思。
(二)作业批改:要求教师全批全改,批改符号规范,批改后有错的必须要求学生纠错,确实达到查缺补漏之目的。
(三)课堂教学要求:
1、教师应能全面地把握好课程深度、广度、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
2、教师要注意教师形象,要讲师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3、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心。
4、教师要维护课堂教学秩序,注意掌握学生的听课动态。
5、教师应模范遵守课堂纪律,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在课堂上应关闭通讯工具,严禁接听、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
6、课堂讲授应当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交代清楚,教学内容充
实,详略得当,逻辑性强,条理分明,重点、难点突出。
7、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
式和方法。尽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
8、教师要熟练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提高教学效率。
(四)综合评价:通过督导调研,帮助教师总结成功经验,诊断不足,调整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督导调研要保持学期常态化推门听课,每位督导员本学期听课6节,每人(组)不超过3节/月,以保证听课质量。
每次教学调研督导员均需在课后与教师反馈交流。督导员及时将听课信息录入质量监控平台,使用手机或PC端均可操作(不建议使用纸质表),操作方法详见附件:《督导听评课操作手册》(另附)。
听课记录务必每周一清,以便及时汇总、反馈、跟踪。最后一次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前。
质量监督处、教学管理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