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通知

发布者:黄旭艳作者: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442

各院部、处室:

遵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240号)要求,2023年上半年已经确定52诊断要素开展自主诊断、循环改进,根据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进程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诊改工作通知如下。

1.遴选项目

对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指标体系》《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报告》(见附件)已遴选诊断项目,自我诊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改进效果,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中改进措施应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预期成效要能体现诊改实效,要有具体成果(定性、定量)体现,并形成物化成果。

2.填写诊改单1018日前交给黄旭艳)

确定诊改项目,填写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单(完成自我诊断、诊改方案、预期成效等项填写)。

3.诊改实施(20231010-2024112

各部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确定项目,制定诊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中应注意留存台帐等过程性资料,并组织定期自查,保证诊改项目有序、有效进行。

4.中期检查(1130日前交给黄旭艳

1118-1130日,各部门根据期初诊改计划开展中期自查,质量监督处对各部门诊改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5.诊改总结2024112日前交给黄旭艳)

各部门总结诊改项目完成情况,整理过程性资料,提炼诊改成果,完成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单(期末),资料(电子版)报质量监督处黄旭艳老师。

请各部门注意工作时间节点。

                                      质量监督处

                              2023108

附件: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指标体系》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报告》

3.《教学诊改工作单(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