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处室、教学系部:
为做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人才数据采集及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教高职函〔2019〕15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
1.数据采集对象:针对学校全面工作,涉及到学生的是指全体学生,包含三年制中专(含3+4)、五年制高职。
2.数据采集节点:数据按2019自然年度采集,数据采集节点为2019年12月31日。
3.数据采集指标:请各部门根据附件2、附件3(已在企业微信中发给各部门)的分工进行采集;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请分工表上指定的部门协调完成数据采集。
二、提供材料要求
1.质量年报的编制依据根据各部门提供的部门总结。由于年报编制时间节点与部门总结时间略有偏差,若数据有更新的,请及时上报准确数据。
2.请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部门职责提供相应的典型案例1-2个。在附件3中已标出行政处室可能提供的案例方向,教学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三教改革等方向的案例。案例的要求,请参看附件中红色字体说明。
特别强调:请保证案例中所用图片的质量。
三、材料上交
根据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的年度质量报告需要对社会发布,接受监督,请各部门重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数据采集表格、案例及部门总结中需要修改的数据,请在1月10日之前,发给督导处。
在采集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督导处孙书娟老师。
督导处
2020年1月6日